各位家长:
你们好!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请你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对孩子进行“四不一会”教育:1、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再次,还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各位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你们的孩子,请你们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最后,祝您工作愉快、全家幸福!
追答一 不会游泳者的自救
(1)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
(2)冷静地采取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将口鼻露出水面,此时就能进行呼吸。
(3)呼吸要浅,吸气宜深,尽可能使身体浮于水面,以等待他人抢救。
(4)切记: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二 会游泳者的自救
(1)一般是因小腿腓肠肌痉挛而致溺水,应心平静气,及时呼人援救。
(2)自己将身体抱成一团,浮上水面。
(3)深吸一口气,把脸浸入水中,将痉挛(抽筋)下肢的拇指用力向前上方拉,使拇指跷起来,持续用力,直到剧痛消失,抽筋自然也就停止。
(4)一次发作之后,同一部位可以再次抽筋,所以对疼痛处要充分按摩和慢慢向岸上游去,上岸后最好再按摩和热敷患处。
(5)如果手腕肌肉抽筋,自己可将手指上下屈伸,并采取仰面位,以两足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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