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姐妹家里讨论立遗嘱,我觉得目前50多岁这么早立有必要吗?如果需要是去哪里办理昵还是自己写一份

如题所述

如今的人们大多很长寿,五十多岁通常离死亡还远。也许事主本人得了大病,也或者她的心很细,想防患于未然,就想立下遗嘱,免得儿孙为了争夺财产成为仇家。她完全可以按照自己心思写下遗嘱,到公证处公证过就具有法律效应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3
觉得没有那么早立遗嘱,因为我觉得只要自己身体好,而且够年轻,我觉得就没必要,我得如果自己想去力的话,就去律师事务所,自己办理一份让律师帮你参考,我觉得这样会比较保险,而且也比较好
第2个回答  2020-09-23
如果财产比较多早立遗嘱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自己写好,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即可。
第3个回答  2020-09-23
您好,是否有必要由您自行决定。
遗嘱本身就可以自书,然后找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签字就可以。
如想更加稳妥一点,建议书写遗嘱后办理公证遗嘱手续。
第4个回答  2020-09-23
有必要,因为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一个先来。
如果没有立遗嘱,
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继承人,
就要平分你的财产。
而流入父母手中的财产往往最终就给了你的兄弟姐妹,
但是一般父母都是希望财产留给自己孩子。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早点立遗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