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已经死亡怎么办

如题所述


失信被执行人死亡后的处理办法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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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死亡后的处理办法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六度信用谈老赖:债务人确无还款能力,可申请退出老赖黑名单
也许很多六度粉在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会很气愤:债务人确无还款能力,可以退出老赖黑名单,那我们借出去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老赖借钱后,可以一分不还,还不受老赖黑名单的限制?

今晨,六度君看到一六度粉留言:
五年前,一朋友做生意借了我100(傻乎乎的六度君以开始真以为是100,后来才知道是100万。)后来,生意亏了,我100没了。因为是朋友我就想着他能还多少是多少吧,可是我那朋友让我去法院起诉他,因为当时他有很多债主(其实是合伙人),欠我最多,他不想欠我人情,想通过法院清算资产先还我。
后来官司是赢了,法院给我执行了40万,并把他列入了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他房子车子都抵押给银行了,早些年已离婚,也没有子女。那些合伙人知道他是真的没钱了,也就没有再告他。后来我感觉他特别艰难,工作生活处处受限,就想向法院申请撤销黑名单限制。他非要坚持还完我钱再让我申请,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我知道他是心怀内疚才这样做。

为了让他心里舒服点,我就没有撤销黑名单,两个月前,他查出胃癌晚期。我尽我所能帮他做了后期的化疗,向法院讲明了情况,由法院方出面查清他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自动撤销了他的失信记录。当我对他说:我并没有撤销你的失信记录,是法院查清你确实没有能力还款了自动撤销了。从今以后,你不欠我钱了,也不要心怀内疚,你我在法律上道义上都没有谁欠谁。
朋友听到这句话很是欣慰!我说了那么多,只是想说,其实很多债务人甚至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的债务人,他们心里面也是很想还钱的,他们并不是想逃避责任不讲诚信,只是因为没有钱。希望六度君在以后写文章的时候能多站在债务人的难处想想。
看到这一六度粉的留言,六度君感慨万千。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别人欠钱不还,会感觉自己运气不好,会认为债务人逃避还款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惩罚。但是有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上了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真的有点冤枉。

老赖,主要是指那些恶意欠钱不还的人,但不是指那些主观上想还客观上却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在六度君看来被客观条件限制而不能还债的人,不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那么,当这些债务人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样退出失信被执行黑名单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前两点都好理解,六度君带大家了解一下第三条。人民法院终结执行,是针对现实中比较极端的情况,向上述案件那样。债务人没有可执行财产,也没有子女或者亲友帮助自己还债。无依无靠之余,又患了癌症将要不久于人世,无法工作,仅凭着最低的生活保障度日。

对于这种情况,只要通过法院两次认定,债务人确实属于无能力还款而不是恶意拖欠,那么则可以由法院主动撤销其失信名单。
六度信用小结
黑名单,对一些人来说是道德品质上的耻辱,一些看中名誉的人终其半生都在还债,生怕晚节不保,死后被人唾骂。

有一些人却认为,黑名单是一种荣耀,欠款越多证明自己越有本事自己越牛,其实六度君很不理解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病态心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死亡后的处理办法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第3个回答  2020-12-21
诉讼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失信被执行人去世了,如果被执行人没留下任何遗产,则法院就可能会终结执行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人继承的,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可能隐匿被执行人遗产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该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等应当在其取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很多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是将财产转移到近亲属或者朋友名下,一旦被执行人死亡,随之而来就是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割的纠纷,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必须先将被执行人所欠的税款、债务清偿完毕。

但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隐匿遗产很可能无从知晓,所以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所有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则有利于查清遗产范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可以直接执行遗产从而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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