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势力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三股势力指的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1、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

2、民族分裂势力是指从事对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

3、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



扩展资料:

相关恐怖势力

中国也同样遭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侵扰,“东突”恐怖势力(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是中亚“三股势力”的主要力量之一,该势力以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标。

2009年境外“东突”组织曾达到60余个,截至2014年“东突”境外组织达50余个,在新疆境内,曾一个月打掉32个恐怖团伙,外媒也评论新疆暴恐与国际恐怖组织“谈不上有关系”。

俄罗斯前驻华大使、现俄联邦委员会议员伊戈尔·罗加乔夫6日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时也说,“东突”组织同很多外国恐怖机构都有联系,并且在经济上依靠他们。

国际合作

2004年1月,根据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峰会的决定,地区反恐中心与秘书处同时启动,但各方商定反恐中心正式成立仪式在塔什干峰会期间举行。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行委员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举行成立仪式。其日常工作是为上海合作组织各国搜集有关三股势力的情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股势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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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5

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如拉登就是恐怖主义组织头目)、民族分裂势力(如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组织)、宗教极端势力(如乌兹别克斯坦的伊斯兰运动组织)。

1、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明确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定义。

2、所谓“三股势力”,准确地说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

3、暴力恐怖势力,是指利用暴力或者其他破坏性手段,达到一定政治目的,制造恐怖活动的集团或者组织。

4、民族分裂势力是指在主权国家的世界政治框架内从事分裂、分裂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

5、宗教极端势力是指以宗教为幌子,传播极端思想,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力量。



扩展资料:

三股势力产生原因:

“三股势力”在中亚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这一地区特定历史、地域和人文条件的产物。

在中亚居住着一百多个民族,这诸多民族、宗教、文化因素长期在这里相互交汇与融合,又彼此撞击与冲突。

上个世纪,在直到一九九一年前苏联解体的七十年中,这里一直包括在前苏联的版图内,按主体民族的聚居情况划分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五个加盟共和国。

前苏联解体之后,各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原有的主导思想体系和组织体系迅即瓦解,一时间中亚地区出现一个巨大的“思想文化真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三股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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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30

1.就是宗教极端势力;

2.民族分裂势力;

3.国际恐怖势力。

三股势力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

1.【基本介绍】:

    暴力恐怖势力,自20世纪的1960年代末起,三股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就开始在中亚地区兴起。所谓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

    民族分裂势力,中亚地区民族众多,民族问题与民族冲突不断。

    宗教极端势力是指打着宗教的名义,利用“宗教”作掩盖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

2.【产生原因】:三股势力”在中亚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这一地区特定历史、地域和人文条件的产物。

3.【活动】:爆炸事件;暗杀事件;纵火事件;投毒事件;暴乱事件。

4.【有效打击】:

    巩固团结互信,夯实本组织发展的政治基础。

    加大反恐力度,构筑本组织发展的安全环境。

    深挖合作潜力,增强本组织发展的持续后劲。

    扩大友好交流,巩固本组织发展的人文基础。

    完善内部建设,健全本组织发展的决策机制

    秉承透明开放,营造本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胡锦涛最后表示,中国将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同各国一道,为创造本地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新成就作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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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如拉登就是恐怖主义组织头目)、民族分裂势力(如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组织)、宗教极端势力(如乌兹别克斯坦的伊斯兰运动组织)。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一点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
  民族分裂势力是指从事对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
  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10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一点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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