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单位的钱,挪用公款,判刑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欠单位的钱,挪用公款,判刑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可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因犯罪被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期满6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附录:《失业保险条例》(节选)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在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人已缴费累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22
  已经判刑,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