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检产品的必备条件

如题所述

被批准质量免检的产品在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一、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指企业的成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未经登记核准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是非法的,因此,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首要条件。
二、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免检产品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出厂的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在两年内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对用户、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者造成财产损失。未发生对用户、消费者反映有问题的产品不依法履行“三包”规定,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等质量事故。
三、企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是指企业贯彻了ISO9000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同时,要求企业一是必须具备完善的质检机构,能够保证出厂产品质量,二是企业要认真处理质量申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排名位于本行业前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本行业是针对全国而言。仅在某个地区排名前列,但全国排名一般的产品的企业是不符合的。
五、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免检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低标准、低实物质量的产品,不能获得免检资格。
六、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 年 内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连续三次以上均为合格是指次与次之间没有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
免检产品生产企业除了具备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外,还应当是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13
  什么是国家免检产品?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   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对以下34类产品开展免检工作:   (一)2000年度及2001年度已公布的14类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微型计算机、微波炉、合成洗衣粉、吸油烟机、卫生巾、羊绒衫。   (二)2002年度新增加的20类产品:固定电话机、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陶瓷墙地砖、建筑型材、羽绒服、电饭煲、电风扇、节能灯、DVD视盘机、复合木地板、婴幼儿配方奶粉、灭菌奶、葡萄酒、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火腿肠。   三、产品免检条件   (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三)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四)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五)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具体的产品另定该类产品的年产最低规模。   四、免检产品审定程序   (一)凡符合免检产品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提出产品免检申请,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使用的免检标志应当注明获准免检的时间及有效期限。   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http://www.shangye.net/zzhome/printpage.asp?BoardID=32&ID=30   企业要成为国家免检产品,该办理哪些申请程序,应具备什么条件?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3年11月22日   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1月21日9号令,关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品要成为国家免检产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企业申请国家免检产品有关事宜可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   http://www.dongtou.gov.cn/main/wsbs/zcjd/zjwj/t20031122_2230.jsp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