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是主要是指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内具有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规定程序进行以综合整治、有机更新或者拆除重建为主要方式的活动。
虽然更新改造几乎伴随着城市发展的全过程.但是现代意义上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运动始于1970年代的美国,由联邦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对贫民窟土地予以征收。然后以较低价格转售给开发商进行“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内容
综合整治是不涉及房屋结构的拆除、改造,主要对房屋的配套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更新。包括老旧小区改造、河道整治、公园再生等都属于此类。
有机更新是以原房屋建筑的保留为主,少量拆建,对建筑承载的产业进行升级。此类更新因主要涉及商业不动产,市场化投资力量比较强,对资产管理运营的要求比较高。
拆除重建是指大部分建筑都被推倒重来,按新的规划重新建设。可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也可能变更部分土地性质,最典型的是城中村拆迁、棚户区改造、老工厂的拆除等。
以上虽然可以将城市更新的方式分为这三大类,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视当地的具体情况,将某几种方式结合在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