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犯什么样的错才会被除名?

如题所述

(一)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六)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一)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时间过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二)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四)参与赌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五)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七)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二十九)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撤职、除名处分。
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
  第四十四条 对义务兵实施处分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四)除名、开除军籍由集团军批准。
 第六十四条 对被除名的士兵,取消其军衔,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离队时不予办理退伍手续,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   人民武装部对被除名的士兵,应当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6
刑事犯罪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1
  根据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军发〔2010〕22号)
  第一百一十九条义务兵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除名:
  (一)隐瞒入伍前的犯罪行为,入伍后被地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且经常拒不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擅离部队累计30日以上,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累计30日以上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适用本条令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给予开除军籍处分的,应当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除名处分。
  参考:中新网--《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全文
  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10/06-08/2329311.shtml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