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1-17
既然申请了工伤,等对方赔偿后,不足部分,您享受工伤待遇即可 ,由工伤补足。起诉对方意义不大,劳神费力。
法律依据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