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办理委托公证,不能委托买房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但是每个地区的价格不一样,可以去公证处咨询。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扩展资料:
《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
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书公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证处可以办理委托。需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根据《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可以委托购房,价格需要按标的额比例收取。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程序规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