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后,多久能到账?

我在北京已上够一年社保,离职时公司说可以给办失业,因是外地农户,所以钱会一次性到账。我想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到账。我现在已离职两个月,如果在第三个月找到工作的话这笔钱还给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x0d\x0a\x0d\x0a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x0d\x0a\x0d\x0a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x0d\x0a\x0d\x0a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x0d\x0a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x0d\x0a\x0d\x0a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x0d\x0a\x0d\x0a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x0d\x0a\x0d\x0a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x0d\x0a\x0d\x0a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x0d\x0a\x0d\x0a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x0d\x0a\x0d\x0a1、携带本人身份证;\x0d\x0a\x0d\x0a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x0d\x0a\x0d\x0a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x0d\x0a\x0d\x0a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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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5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尊敬的认证管理员:
  辛苦了!我本来是回答普通问题的,稀里糊涂的被“高质量”了!请您打回吧,就是“被投诉”。谢谢!
第2个回答  2014-11-06
你好。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含就业登记)后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未领保留的失业保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16
第4个回答  2018-08-04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4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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