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浆一次补贴三百元,血站给了肆拾元现金券,如果一月之内不去献血浆就作废,违法吗?

如题所述

我国有献血法,献血法不涉及献血浆问题,献血浆不属于无偿献血范畴,不去献血浆不违法。
无偿献血是在地市以上的血站捐献,血站采集的血液用于当地医院,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血站的盈亏由当地市财政承担。
血浆是生物制药公司设立在县级的采浆站采集的。采集的血浆是生物制药公司,用来制药的,可以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当然,血液制作的药物也是用于治病救人的。血浆采集曾经出现系统性问题,所以有一条规定,献血浆的人必须是本县户籍或者本县常住人口,原因就是防止万一的疾病扩散等。
献血浆不是间隔半年,只要间隔满14天就可以再次献血浆。
血浆站对献血浆者,一次的现金补贴一般为300元,至于给的40元现金券,可以理解为去某饭店吃饭,店家给的优惠券,下次去时可以抵现金,饭店的目的是挽留顾客。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会发无偿献血证,证明你的爱心奉献,万一献血者本人和家人今后需要用血,可以报销用血费用。
献血浆后血浆站会给三百元左右,不属于无偿献血,今后用血不会报销用血费用。
在正规血浆站献血浆是安全的,身体健康的人自愿情况下,是可以去献血浆的,一次或者再次不愿意去也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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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30
应该违法吧,献血都是自愿的,为什么发献血券,还规定一月之内不去献血就作废,这好像在敲诈勒索。
第2个回答  2020-06-30
这是不违法的
第3个回答  2020-06-30
当然不对,现在都是无偿献血,还有就是正规的血战只能让半年一次献血
第4个回答  2020-07-01
正规的血战只能让半年一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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