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回到家,看到门上贴着一张物业改变使用性质整改通知书,改变性质内容为“违章封阳台”,物我已违反了《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造成以下后果:
1、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隐患
2、改变物业原使用性质
针对上述,要求三天内整改,否则不限于停电等举措。
针对上述生态园小区物业的通告,有点搞不清楚,不知道上半年有好几个小孩因贪玩而从家中阳台坠落事件吗?
我是二楼住户,阳台容易遭小偷光顾。
再者,改变用途一说从何而来呢?封着还是当阳台用,没作其它用途呀!
之前装修时已查过消防法相关的规定,“安装防盗网,必需预留逃生口”,我的防盗网已预符合此要求。
而且我是09年装修的,装修时物业都过来检查过的呢!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此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