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按70%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按90%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报销资料:
1、《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此表由申请人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申领。
2、门诊慢性病诊断书。此诊断书需经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2名指定医师联合签名;市外提供三级医院1名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名。
3、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门诊慢性病诊断书、出院证明等病史资料。
4、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
1、高血压病
2、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3、冠心病
4、糖尿病
5、类风湿关节炎
6、白血病
7、器官移植
8、活动性肺结核
9、精神疾病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1、提交的材料。病人一年内在二级(高血压病和糖尿病在一级)及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原始单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2、查体单位。病人无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病情证明的,须到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查体。定点查体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3、确定程序。由参合人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办)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慢性病种范围及慢性病种确认标准》对慢性病人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汇总后提交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后确定慢性病补偿补助对象,发放慢性病医疗卡。
4、确定为慢性病补偿补助对象的人员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合作医疗卡原件,用于办理慢性病医疗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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