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心理咨询师,现在正在着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心理咨询志愿者组织。目标在于让不能支付心理咨询费用的咨询者接受合理的心理治疗。但是,听说有一些组织属于非法,国家会强制取缔。那么,我应该通过哪些方法来申请国家承认我的组织的合法性?目前组织已经开始建立中。
目前我们的组织已经在前期拥有了咨询师,设计人员,广告人员,大学生,企业主。但是,建立这样的组织,不知道应该怎么着手。所以,请大家本着相助帮助的原则,一共参与。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需要以下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扩展资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