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象的认知错误,合同是否还有效?

如题所述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你的合同对象认知错误符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是无效的。但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规定的情形。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如果你所说的合同对象认知错误是约定不明,我国合同法作了如下约定,你可以参照解决部题。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纵横法律网-湖南正方律师事务所-潘志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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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解答如下:
合同对象的认知错误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追问

这个呢,甲误将乙当成丙而与乙签订合同,合同有效吗?

追答

一样的道理,都是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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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1
合同对象的认知错误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3个回答  2012-06-19
合同当中有这么几个概念,合同主体,合同标的。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对象的认知错误是属于哪块的认知错误。合同无效的要求严格。从你问题提出的角度,我觉得是合同撤销的问题。
纵横法律网-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方文斌律师追问

就是甲误将乙当做丙而与乙签订了合同,合同有效吗?

第4个回答  2012-06-17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此类情况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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