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下班时间到了老板还强行干活受伤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强制加班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盖章,单位强制加班处罚是处以罚款。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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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6
在工地下班时间到了,而老板还强行让干活,受伤了肯定老板要负责的,因为这属于工伤了。虽然到了下班时间,但老板还让你们干活,这是老板安排你们干活的,也代表你们老板是同意的,他是要负责到底的。不论什么理由,他都必须负责。
第2个回答  2020-01-06
老板强行让职工干活,这属于工作加班,也是正常工作,在这个时间受伤了,是属于工伤,但是最好自己留下证据,励如让一块加班的同事做证明等,如果受伤严重可通过社保申报工伤。
第3个回答  2020-01-06
就算是上下班的时间也属于工伤的呀。
首先找你的老板好好协商一下,
让他报销你的医疗费,如果不愿意的话,你可以去劳动局反映一下。
第4个回答  2020-01-06
赶紧去医院看那,虽说下班了,老板要你干的,这也是工伤,老板应该管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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