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车主缴纳罚款后,交警队与银行之间大约每周进行数据交互,所以,一般需要一周左右违章记录才会显示“已处理”。
车辆违章错误可以去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
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裁决有疑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
拓展资料:
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参考资料: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复议规定》
产生这样的结果通常有两种原因:一是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信息上传错误;二是车辆被他人套牌。下文将分解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一、信息上传错误的处理
发现信息有误后,可及时上网查询车辆登记地交管部门的电话,询问具体负责违章信息登记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时取得联系核对。通常情况下,当场就可以核对信息是否错误以及错误的原因。
二、发现车辆被套牌怎么办
如果网上查询到违章信息,而自己并没有到过这个地方;如果不是工作人员信息登记错误,那么很可能是你的车辆被套牌了。如果车辆被套牌,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一般程序如下:
搜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外观的照片、各种停车小票、高速收费小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停车场和小区的监控录像等。
前往交通队核实违章信息:搜集积累相关证据的同时,应当尽快前往被拍照所在地交通队进行信息核实,通过查看违法拍照照片等手段确认是否被套牌,并且和交通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向交管部门提交申诉:不论你通过何种手段确认自己的确被套牌,这时需要携带与车辆相关的一切手续,如行驶本、车辆注册登记证、保险单等等资料,以及前期收集的相关车辆不在场证据等,前往被拍照地区的交通队进行申报。
交通队会根据车主提供的手续和证据,结合违法信息来核实确定你是否确实被套牌。你可以选择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交管部门申诉,也可以去违章所在地进行申诉。
申请更换车辆牌号:如果顺利的认定为被套牌,违章拍照所在地的交通队会出示一份车辆牌照被套用的情况说明,车主可 以拿着这份证明前往车管所进行车牌照号码的变更。
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 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 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已由2004年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69号令)废止。当前有效的是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 。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百度百科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处罚。
司机可以先申请查看非法照片,看看所属车是否违反规定,然后向当地交警发送书面申请。
同时,按照规定,一般人自己必须到他所在的县或区的交警部门。但是,由于该省现在可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他还可以传真书面材料。
如果您想重新考虑电子眼违规行为,则需要复制车辆执照,填写背面的“审查复审”,内容为:车辆号码,违规时间,违法位置,复审原因,提款要求,审核人员,联系信息,查看时间。然后,审查被发送到当地交警大队。如果可以消除,交警部门将为您排除非法记录。
以下违规行为可以上诉:
第一种: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两次违规行为,如果车辆没有移动,则可以投诉。这种情况一般可以向交警说明,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是一样的,可能是由于重复录入造成的。
第二类:号牌输入错误。这种情况要求驾驶员在违规日期前几天记录驾驶路线。它可以向交警解释情况。
第三类:避免事故压力线,可以投诉。这种情况下,最好现场拍照。如果路段有监控,可以在同一天申请视频以供查看。
第四种:违法的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才能避免,也可以上诉。防御方法与第三种情况相同。获得路段的监测以确保真实性。
第五种类型:当车辆卡在路上时,必须四处走动。
第六种:为了帮助他人的这种情况可以上诉。在考试考生或生产等紧急情况下,考生的入场券和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可以用来向交警证明情况紧急,通常可能以免被扣除罚款。
第七种:在交叉点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临时信号灯和固定信号灯发生冲突,可以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司机需要拍摄当时的交通信号灯,并且最好记录出现故障时的情况,以便向交警解释。
第八种:车辆卡在错误的线路上,可以投诉。
第九种:因道路交通没有明确标示,主要责任不在于自己,必须说明和解释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江西省电子监控处理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网址:https://jx.122.gov.cn/,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一、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机动车】→ 【业务须知】→ 【选择监控记录】→ 【确认处罚信息】→ 【生成订单】
二、注意事项
1 、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步骤1:【选择机动车】。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步骤2:【业务须知】。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4:【确认处罚信息】。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2 、注意事项返回
(1)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