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军改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组成。
内卫总队:
主要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四是战时参与后方防卫作战。
机动总队:
主要负责处置大规模突发事件,如暴乱骚乱武装暴动大规模械斗事件等等,战时协助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海警总队:
主要负责近海安全,处理近海治安、刑事等案件的调查处理,打击走私、偷渡、贩毒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部署在海上的唯一执法力量。
扩展资料: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1)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2)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3)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4)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5)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6)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7)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