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其规定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工作。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管理评审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对方针、目标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加以修正的可能的需要。
扩展资料: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侧和测量。其中应包括对环境表现、有关的运行控制、对组织环境目际和指标符合情况的跟踪信息进行记录。
监测设备应予校准并妥善维护,并根据组织的程序保存校准与维护记录。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