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事故现场
(1)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2)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2、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3、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护理伤者
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5、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现实中,很多机动车的买卖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争议。法院的判决有时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鉴于机动车是一种有相当危险性的运输工具,对其交易行为必须加以严格限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可见,机动车买卖是要式法律行为,过户手续是机动车交易的生效要件。
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司法解释,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5-31
车友,你所问的这一问题有两种情形,分别答复如下:
一是,车辆在没有完成过户之前,到车管所的路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由原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车辆虽然在手续没有完成过户,但是车辆的使用权和车辆的转让款已经完成了转移,受让方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应该由受让方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连环购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同一机动车被多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都未办理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使用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从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可知,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担责,与是否过户无关,只与使用人有关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31
过户前按照前车主责任处理,过户后为现车主负责,如是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则由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两方协商解决。
第4个回答  2012-05-31
过户没有结束以前,所有的事故都由原车主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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