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专项资金中购买固定资产账务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收到政府项目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购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政府专项资金的购买固定资产

扩展资料

用于投资补助和奖励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用于贷款贴息和转贷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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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8

1、收到政府项目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购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政府专项资金的购买固定资产

扩展资料:

专项资金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和使用:

(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

(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

(三)倾斜扶持。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扶持。

(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顶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是:

(一) 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二)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资金

第2个回答  2012-06-13
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每月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按相关金额结转折旧金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收到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买资产(包含安装费)
借:固定资产(价款+安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进项税额部分)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如下: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19
1、收到政府项目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购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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