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的人员,第一个月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呢,个税系统里面受雇单位还是原单位,在新单位缴税

如题所述

新进人员当月就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如果 个税系统里面还有原单位,那么就要修改原单位信息,再在新单位里注册,在新单位缴个税。
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追问

专项扣除信息,第一个月受雇单位需要他们手工添加吗

因为单位还没有代交过个税,所以系统里面没有这个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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