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户主己故,遗霜户口己迁它村,现遗霜想把户主的房子进行翻建.可以吗?要进行什么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户主己故,遗霜户口己迁它村,现遗霜想把户主的房子进行翻建.可以吗?要进行什么手续。注她的儿子的房就在户主旁边。

故去户主若有子女在本村,可以进行翻建,其他人可以继承该房子的收益,但不得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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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6
地上是否有建筑物?
从理论上讲,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或者叫人身属性,也就是说权利人死亡的,该使用权应收归集体所有。但现实中地上往往有建筑物。如果有建筑物,则已故权利人的继承人对地上建筑物享有继承权,继承人在建筑物的基础上翻修通常是被默许的。因此,地上是否有房屋或在建工程很重要,有的话,其有继承权的妻、子在遗产的基础上翻建,应该问题不大;如无,则单纯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范围,应当收归村集体。不知说明白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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