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录入项目信息并委托的操作方法如下:
1. 采购人自行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的“采购人平台”;
2. 点击“单独项目管理”,再点击“项目委托”,再点击“货物类采购项目委托”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委托”或“工程类采购项目委托”;
3. 填写项目信息及品目信息。(委托函扫描件部分需先下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书》,填写完成并由采购项目授权人签字确认,同时加盖
单位公章后,扫描委托书上传即可。工程类项目另需上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投资概算批复文件等。)
该委托方式于8月1日起实施,中心各处室将不再接受纸质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