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需要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步
公安局定制刻章
需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
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步
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步
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第六步
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以上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办公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作社成员的老宅基地转办公用地也要依照《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村民建房应当取得规划许可。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