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如题所述

一、留抵退税

新政的主要内容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三是“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具体来说,新政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这里着重说明和强调五个问题

第一,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和六个重点行业,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政策。

第二,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这项存量留抵退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这里的“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不再有存量留抵税额。

第三,2019年开始实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设置了“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此次对小微企业阶段性取消这一退税门槛,14号公告第一条中规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

第四,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不仅指企业,还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从政策分类及条件看,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可能存在重叠,也就是说,某个纳税人,比如制造业小微企业,既可以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也可以适用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其政策实施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留抵退税新政

适用主体的确定

一是关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确定。对于适用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的确定,延续了此前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从主”适用原则,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判断纳税人是否满足行业相关条件,而非以纳税人登记的行业确定。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从事制造业等六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符合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主体条件。这里需要着重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销售额比重的计算区间。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六个行业项下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第二,关于行业登记信息。对于纳税人六类收入占比超过50%,但纳税人登记的行业信息不属于这六个行业的,特别是六个行业中某类收入为该纳税人各类收入的最高值时,建议纳税人及时按规定办理行业登记信息变更。

第三,关于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在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并对存量留抵税额实施退税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已经完全覆盖了此前的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因此,新政实施后,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二是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型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划型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资产总额”这1项指标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划型;二是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用“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个指标中的一个或两个指标组合,分别对16类行业进行划型。此外,还有“教育”“卫生”等6类行业未纳入该划型标准。

为切实保障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落实,坚持规范统一和全覆盖的原则,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同时,对这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以及未纳入两个标准划型的行业,明确划型标准如下: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这里着重强调三个问题:第一,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第二,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第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划型指标的运用上,有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指标,有的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纳税人应根据其所处不同国民经济行业适用相应的划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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