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且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是否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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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05-30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该侵权行为人是否有自己的财产在所不论,即使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其因为受智力年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或者很难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当发生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时,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做为侵权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有权处置侵权行为人的财产用于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5-30
根据该法条规定,是可以减轻的。
但是,你要注意,可以减轻,不是应当减轻。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是可以不减轻的。
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至于如何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有自己的足额财产,那么就由这些财产用于承担;没有或者不足,则由法定代理人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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