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日,韩国政府允许在韩国合法居住5年以上的外国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永久居住权,此政策可谓一项划时代措施。是项永久居住权制度大致适用于三类人。第一,在韩国居留五年以上,在经济上有能力抚养本人及家属,且在韩国长期具有好市民形象的外国人。第二,在韩投资50万美元以上,且雇用了5名以上的韩国人达3年之久的外国人。第三,投资500万美元以上,且被法务部认可的外国人。此外,对韩国有特殊贡献者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此外,韩国政府于2004年8月17日制定了雇佣许可制,其适用的产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服务业等六项。此项制度使外国劳动者得以享有与韩国劳动者同等的待遇,还可享有劳动基本法、最低工资法、产业安全保健法等三种劳动权益的保障以及各种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