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承诺给我一笔钱,我让他打了借条。有法律效力么?

比如说30万,借条上写:他向我借了30万,会按期还上。但事实上我并没有借钱给他,我们没有金钱往来,只上怕他答应了又不给,所以才写了个借条。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么,将来他真的反悔了,我能凭着这张借条告他么?如果这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我该怎么办呢?

没有法律效力,诉讼中经查证实际没有发生资金转账,在法律上借贷关系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借条写好后最好是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还钱的过程也要小心,还钱时最好还要有其他人在场,出借人在把借条给借款人时要确保能取回借款,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骗取借条后把借条撕了甚至吃了却不还钱,结果打官司。而借款人还了款要把借条原件取回,不能取回复印件,而且借条要烧了,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还了钱却没取回借条原件结果出借人持借条原件起诉。有人持撕烂了又粘贴好的借条起诉,一方说已还钱借条也当场撕了一方说借条被骗取撕了却没还钱,使法官也难辩真伪。借款金额较大时则最好签定一份借款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还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广义上欠条包括借条,借条是单纯的借款,而欠条可以是买卖、赔偿、不当得利等原因而产生,两者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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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31
  别人承诺赠与一笔钱,而出具借条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他人承诺赠与金钱的行为属于赠与,在没有交付赠与之间,权利人是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的;
  二、他人出具借条,但是双方之间并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款人没有出借借款,所以也是无权要求他人还款的。
第2个回答  2012-05-28
解答如下:
这张借条的实质属于赠予,在对方将钱给你前,对方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他可以反悔;但是如果给了你的钱就不能反悔了。依据为《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28
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12-05-28
如果条子上写的是“借条”或“欠条”
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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