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停车场有什么规章制度

单位申请停车场,而该空地贴着居民楼窗户,是否有明文规定停车场如果建造或者开设停车场必须要距离居民住宅多少距离,以及该停车场日夜发出的噪音标准应该为多少?
回答的朋友最好帮我找出交警或者路政的规章制度,有说服力的。
我是杭州的,我想要知道的就是明确的停车场必须在距离小区多少距离才能设立,以及它的噪音标准是多少。2楼的朋友的回答贴近了,但还不是很清楚。

社会单位申办收费停车场有关手续须知:http://www.jincao.com/fa/law18.s01.htm
里面指出1、不得占用人行步道的盲道设置停车泊位。
2、机非混行的一幅路设置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宽度须在5米以上,泊位须平行于路侧;居住小区内的道路,道路在6米以上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在道路一侧设置停车泊位。
3、有机非隔离的道路,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车道宽度须在6米以上。
4、在有井盖、消防设施的路面上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5、凡是学校、幼儿园门前、公交车站、加油站、重点单位、消防通道两侧30米以内的地点、路段,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至于噪音可以设置绿化来减少,没有什么大的要求,但要符合国家公共设施噪音标准。
上面的是北京市的,各地的申请规章制度不同,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另外有几篇文章给您看看,希望有帮助吖!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http://www.law110.com/law/jianshe/2218.htm
停车设施设计指南:http://www.chinaparking.org/case/design/405-P22.ht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1-12
各地可能不同,这篇是无锡的申请办法,你可以去当地公安局查询相关资料

一、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设置、使用停车场以及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等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二、流程:

(一)停车场(库)

1、申请办理《无锡市停车场(库)许可证》的单位,携带申请报告和规划、计划、土管等机关的批文及法定凭证、停车场(库)平面设计或示意图、消防验收报告和管理机构制度及人员配备等书面资料,到交巡警支队停车管理窗口(支队南二楼)受理。

2、承办民警审查申报资料并现场核查停车场(库)有关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条件后,填写《无锡市停车场(库)许可证》审批表。经批准同意的,通知申报单位领取许可证。

3、申报单位到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城市道路范围停车泊位

1、申请办理设置、使用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单位或者个人,携带申请报告,停车位现场示意图,停车看管制度和人员配备等书面资料,到交巡警支队停车管理窗口(支队南二楼)受理;

2、由承办民警审查申报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填写《临时占道停车审批表》,经批准同意的,通知申报单位。经现场勘查确定不能办理的,其它流程不再进行。

3、经批准在道路范围内施划、使用停车泊位的,由申请人到市政公用局路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费用

停车场(库)和道路上停车泊位所需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四、工作日:

停车场许可证审理工作在五至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至十个工作日。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许可手续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another
第1条
本办法依停车场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本办法所称之临时路外停车场系指在道路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体式、
机械式或塔台式等所设,除基础外其主体结构非以钢筋混凝土辟建并得为
随时拆迁,供停放车辆之场所。

第3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主管机关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

第4条
申请设置临时路外停车场基地供小型车停放者,应临接六公尺以上实际宽
度之道路;大型车停放者,应临接十公尺以上实际宽度之道路。
前项临接之道路实际宽度 (不含退缩) ,应维持联通同宽或较宽之联外道
路宽度。

第5条
临时路外停车场设置於地面层出入口规定如下:
一 应距顺向道路交叉口五公尺以上。
二 临接道路未设置人行道者,应自建筑线至少退缩一.五公尺以上。
三 应自建筑线后退二公尺之汽车出入口中心线上一点至道路中心之垂直
线左右各六十度以上范围,无碍视线设置缓冲空间 (含人行道) 。
四 出入口至车辆管制设施应至少规划停等空间 (不含人行道及缓冲空间
) 。小型车为六公尺乘六公尺;大型车为六公尺乘十二公尺。但设有
内藏式转盘者,不在此限。

第6条
平面式临时路外停车场停车位大小、车道宽度及曲线半径规定如下:
一 大型车:车位宽度四公尺以上,长十二公尺以上;车道宽度十公尺以
上;内侧曲线半径不得小於十公尺。
二 小型车:车位宽度二.五公尺以上,长五.二五公尺以上;车道宽度
单车道三.五公尺以上,双车道五.五公尺以上;内侧曲线半径不得
小於五公尺。
三 机器脚踏车:车位宽度一公尺以上,长二公尺以上;车道宽度一.五
公尺以上。

第7条
机械式或塔台式临时路外停车场之设置,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建筑技术规
则、建筑物附设停车空间机械停车设备规范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立体式临时路外停车场之设计、施工、构造及材料设备规格依建筑技术规
则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前项立体式临时路外停车场供机器脚踏车停放使用时,其车位大小、车道
宽度依前条第三款规定设置。

第8条
都市计画范围内之临时路外停车场,在核定使用期间,除设置於住宅区者
,应符合住宅区建蔽率、容积率及建筑高度之规定外,其余区位之建蔽率
、容积率按都市计画法令停车场用地有关之规定办理,建筑高度应依据建
筑技术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临时路外停车场基地同时位於住宅区及其他分区者,其建蔽率、容积率及
建筑高度应依建筑法令规定按住宅区及停车场用地分别计算,不得合计。

第9条
公私有空地之土地所有人、土地管理机关、承租人或地上权人 (以下简称
申请人) 申请设置临时路外停车场,应检具下列文件,向当地地方主管机
关提出。申请变更时,亦同:
一 临时路外停车场设置申请书。
二 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三 土地使用分区证明文件。
四 建筑线指示 (定) 图。
五 地籍图誊本 (应将基地范围标示) 。
六 申请人身分证明文件 (如为法人应检附登记文件) 。
七 设置计画。
(一) 设置地点。
(二) 设置方式。
(三) 停车场面积。
(四) 停车种类。
(五) 使用期限。
(六) 停车场使用管理事项:应含停车场进出管制方式、费率、停车场维
护保养及环境维护方式等。
(七) 建筑造型及量体图说:应含建筑物高度、建蔽率、景观、植栽、绿
化、色彩及与邻近建筑对比关系等相关检讨及说明,如设围篱者,
其透空率应达百分之七十以上。
(八) 停车场内设施配置图说:应含车位大小、车道宽度、回转半径、车
行动线、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行人安全维护措施及相关设施之
配置说明。
(九) 停车场出入口配置图说:应含临接道路宽度、出入口宽度、数量、
出入口车辆之管制设施及等候空间规划之配置及说明。
(一○) 停车场交通动线图说:应含基地进出场车行动线及其对场外车行
及人行动线干扰情形之标示与说明。
(一一) 停车场基地现况照片。
申请人资格、申请程序或应备文件不合前项规定时,当地地方主管机关得
通知限期补正或退回其申请。

第10条
当地地方主管机关受理申请设置临时路外停车场案件后,由其所属停车场
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依其都市发展现况,邻近地区停车需求、都市计
画、都市景观、使用安全性及对环境影响等有关事项审核之,经审核合格
者发给设置许可,并核定使用期限。

第11条
地方主管机关核准设置许可时,该设置许可载明之申请人应於六个月内检
具申请书、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及工程图说向主管建筑机关申请临时建筑许
可。逾期未申请、临时建筑许可申请案经注销或临时建筑许可逾期作废者
,其原设置许可同时失其效力。
临时路外停车场得以主管建筑机关发给之临时使用执照 (许可) ,依土地
登记有关规定申办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并於建物登记簿其他事项栏及
建物所有权状内注明为临时建筑物。

第12条
临时路外停车场开放使用前,应由负责人订定管理规范,报请当地地方主
管机关核备并领得停车场登记证后,始得依法营业。
前项停车场登记证有效期限,应依第十条核准使用年限,期满自动失效。

第13条
设置完成之临时路外停车场,应由停车场申请人或管理人负责保养、管理
及负维护公共安全之责任。

第14条
本办法所需书表格式,由当地地方主管机关定
第2个回答  2008-01-12
要有很多很多钱
第3个回答  2008-01-14
你和那里的居委会协商一下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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