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有其他方式证明居住时间的也可以。
1、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2、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 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3、来京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
4、申报暂住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在京住所证明。
(三)提交本人近期1 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 张。
参考资料
《北京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引用时间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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