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未及时更改触犯了工商管理条例的哪条?

如题所述

  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法律规定是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最高法律依据,根据该《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没有一项是指明你这种情况的,所以我认为以无照经营处罚是根本错误的。
  但是这并不能说你的这种行为不违法,我认为你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是可以对你进行处罚的,但绝对不能认定你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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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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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法律规定是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最高法律依据,根据该《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没有一项是指明你这种情况的,所以我认为以无照经营处罚是根本错误的。
  但是这并不能说你的这种行为不违法,我认为你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是可以对你进行处罚的,但绝对不能认定你无照经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21
个体还是公司?个体就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如果是公司,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如果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三十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参考《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3个回答  2020-01-17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4个回答  2019-09-10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不可以变更,并且原来的字号名称三年内没法使用,所以你的情况只能是重办一个。或者是用已经办好的烟草证,你可以不要字号名称,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你重新办理,步骤是:
1;拿着身份证及复印件,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个字号名称,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以内有效。拿着核准的字号名称去办理烟草证,盐业证,卫生许可证。
2:
准备好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烟草证,盐业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各四份,及批准的字号名称核准书,即可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工作提速了,大概10分钟就办出营业执照。
3: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
在你开业前,最好先到工商所去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的身份,国家已经出台了政策,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如果你没有办理此证,就是无证经营,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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