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高龄健在)将房产立遗嘱单独赠与我一人,万一我这个房产唯一继承人突然意外死亡,如果母亲健在,房产该如何分配?我的妻子和儿子有直接继承权吗?还是遗嘱直接作废?(因为我优于其他7姐妹兄弟单独继承房产的条件是24小时夫妻共同照顾母亲至终老,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还要赠与其它7兄弟姐妹每人3万元21万元房款,),如果最后遗嘱无效,这些付出又有什么法律保障吗?
订立遗嘱是人在世上最后一次对自己的财产安排,大部分人都会把自己的遗产留给最信任的人,希望能让对方过的比自己很好。但不幸的是继承人有可能会早于继承人去世,那么这种情况已经拟定好了的遗嘱应该怎么办呢?遗嘱无效:(1)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无效,转为法定继承。(2)代为继承权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有效:(1)有多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有效。若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那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2)死亡继承人部分财产转为法定继承。死亡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后,该部分的财产便不能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思来安排,如果没有另外的遗嘱分配这部分财产,则会转为法定继承。可另行订立遗嘱。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时候,由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先前遗嘱会自动失效,如果被继承人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若有多个遗嘱继承人,继承人也可以重新订立遗嘱分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