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原单位工伤,当时鉴定为5级,经过23年后,为了保住性命,在右大腿3分之1处截肢,

请问现在能鉴定几级伤残

如果是还没有退休的,旧伤复发截肢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大腿截肢应评定为四级伤残,自复查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发基本养老金;如果已经退休,只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2二级
5.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2二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2.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二级。
11)双膝以上缺失;
5.4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4.2四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4.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四级。
14)一侧膝以上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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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4
工伤每年复查一次,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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