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没有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不是工伤怎么处理

本人在顺德一家宵夜店上班,老板没有给我买社保,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时间请假外出受伤。老板应该负什么责任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该伤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缴纳保险的,员工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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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2
老板对于受伤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但老板应该按法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第2个回答  2015-02-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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