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公务员的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的问题!

您好,我打算报考3月份的广东省省考,想请问关于公务员的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的问题,我在官网看到两个职位表,一个是: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写明了需要工作5年。另一个是: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没有写明需要工作5年。
请问,第二个没有写明的,是不是就不需要工作满5年。工作期间,如果你遇到更好的机会,或者考上研究生,可以辞职?不会有不良影响或者扣个人档案?
现在非常着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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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么在1年之内,未满见习期就辞职;
公务员法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这个是留给下一级法规一个空间
所以很多单位参照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七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2008年中组部、人社部又颁布实施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另外很多单位为了以防万一,还签订了个5年的合同。
其实,服务期内能否辞职,各地各单位都有不同规定。虽然公务员法有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但各单位往往有自己的规定和要求。只要你们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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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因此,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试用期的更不行),单位和人事部门一般不批准调动或辞职。

    简章不说明的都是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是违反协议的,如果单位不放人,你辞职,你的信用不良了,请问你还能到哪里去?谁敢在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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