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打算报考3月份的广东省省考,想请问关于公务员的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的问题,我在官网看到两个职位表,一个是: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写明了需要工作5年。另一个是: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没有写明需要工作5年。
请问,第二个没有写明的,是不是就不需要工作满5年。工作期间,如果你遇到更好的机会,或者考上研究生,可以辞职?不会有不良影响或者扣个人档案?
现在非常着急,谢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因此,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试用期的更不行),单位和人事部门一般不批准调动或辞职。
简章不说明的都是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是违反协议的,如果单位不放人,你辞职,你的信用不良了,请问你还能到哪里去?谁敢在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