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做了笔录,为什么还要拍照片,采指纹,采血样呢?

本人在深圳一家公司做业务员,老板人不错,要我帮忙每月办他代收他一栋房子的出租租金,有一段时间了。这两个月来这栋房子发生了两起被盗案件,租户自行报了警。今天老板突然叫我到一个地方,然后给我介绍一个民警,然后对我说今天叫我来就一个事,你等一下跟这个民警去派出所一趟,做一下笔录,协助调查。民警也说只是简单的做下笔录就行了,没什么事是例行公事而已。既然老板跟民警都这样说,那我只有去一趟咯。到了派出所,先是填资料,有个文员要我那了身份证,然后就在电脑前忙活起来。一开始我也没注意看她在填什么,后来又无聊又好奇就过去瞄了一眼,结果吓了我一跳,上面这个打字写着“犯罪嫌疑人资料”。我急忙问那个文员这个是怎么回事,我是来协助调查的怎么变成犯罪嫌疑人了。那个文员对我说,统一都是用这类表格,不管是没犯事跟有犯事得,后面注明你是来干嘛的,没事的。我的心刚稍微的安定了一些,另外有一个民警要我留下手机号码,然后把SIM卡拆给他;接着他就叫我站到一块板前面说是照相,前后左右都照了个遍;然后是采指纹,两个手都在指纹机上采了个遍;最后是做什么DNA档案,拿个棉签在我口腔内探了一圈拿出来装到一个档案袋了,结果有另外一个民警说不行,要采血。就这样我蒙查查的被拍照片,采指纹,采血样。过程我三次问民警跟文员这个是做什么的,并提醒我只是来做协助调查的。那个民警很不耐烦的跟我说只是按着程序走,后面那个文员又补充说其实所有公民都应该做一个这样的档案,包括拍照片,采指纹,采血样,但是中国那么多人没办法,所有只有你们进来一个 建一个。最后我被带到了另外一个办公室,由另外一个民警办我做了一份关于那两起盗窃案件的相关笔录。写的也不多,不过就是些房子租给了谁,谁报的警,谁被盗,什么时候被盗的等等这些,其实我知道的也就这些也不多。但是足足搞了有一个多两个小时,过程我也不便细谈,我只能说那些民警比我想象中业余的多。最后又对那些笔录做了签名还有按了指纹,然后民警说要罚款四百块,一件案件罚两百,等过两天再通知过来叫罚款就行了。其实罚的不是我的钱是老板的钱,这个我到不在意。老板跟那个民警已经商量好了,就罚两百块,我也早就知道了。我现在最关心的是
第一:民警那我的SIM卡去干什么?(那张卡在我做完采血的时候就还给我了)
第二:为什么我是去协助调查还要做拍照片,采指纹,采血样?
第三:为什么要罚钱呢?罚是罚什么?(在录笔录的时候,这个在给我做笔录的民警也问了他身边的同事,貌似比他高级的,个个都不知道,后面他们来来去去,做完笔录的时候才说要罚四百)
第四:这个是不是在“砌我生猪肉”啊?

派出所在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是为了方便破案,和本身的案件没有关系。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

如果是单单的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是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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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公安局为了尽快破案需要建立信息库,以便比对。

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会关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

2018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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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一:查你通讯记录,有没有合伙作案嫌疑;二:挂名是协助调查,实则怀疑你是作案人员,取证对比;三:罚的是未经登记进行房屋出租及租房人员身份未经记录核实就给予租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四:不是砌你,是怀疑你。还有就是老板不想露脸做当事人,让你顶着。追问

那我以后用这张SIM卡,是不是派出所随时都可以查到我的通信记录,包括短信在内?
然后就是会不会留什么案底之类的?一开始那个民警也只说是简单的做个笔录就OK了,为什么我就成了嫌疑人了,早知道鬼去做协助调查啊,关我什么事啊?!我现在脑海里只有一句港产片经典台词:“警察靠的住,母猪也会上树!”

追答

你那张SIM卡也不是派出所随时都可以查到记录的,如果真是重要案件的嫌犯,不需要有你的卡,单有你的号码就能查出所有信息记录、通话记录,是通过营运商查取就可以。你这种情况没有案底,只是做了调查情况了解,如有实证你是参与了作案现在就已不能出来。拍照片,采指纹,是最基本的调查取证过程,请不要过虑。

追问

谢谢!本身对派出所的工作流程不是很了解,而我遭遇的也貌似电影里的犯人,所以有所疑虑。谢谢朋友给我的解答!朋友貌似也是公安民警吧?很专业,希望所有的公安民警都似您这样,专业,和蔼,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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