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国家规定最低工资为1300
工资明细:基本工资1000 绩效800 交通补贴300 缴纳四金500 =1600元
这样是不是可以说违返国家规定?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就有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等工资方面的内容,目前很多省市都有了最低工资的标准,它规定企业每个月给员工的工资必须要高于相关标准,那么,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一栏能低于最低工资吗?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