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吃饭时车窗被砸,饭店是否有责任?

今天晚上单位主任带我们去一家饭店吃饭,给2个同事一起过生日。
当我们吃完饭出来时发现主任的车窗被砸了,于是我们找到饭店经理。
饭店认为不该赔偿的原因是:饭店门口写着“免费停车,车物自理”的标语,而且饭店负责看管车的人员9点下班,我们是在9点以后才从饭店出来的。
我们认为饭店应该赔偿的理由是:吃饭前,是饭店的领车员带着主任把车开到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所以饭店应该赔偿。如果是我们自己把车停在某个地方,那么损失自然由我们自己来负责。如果饭店9点之后不负责看管车辆,应该由饭店人员告诉正在吃饭的我们从9点开始饭店不再负责管理车辆,但是饭店并没有任何提醒。
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饭店经理态度强硬并以没有饭店老板电话为由拒绝联系老板。在我们拨打110报警后警察在现场拍照并说这个纠纷不归他们管。。。
请问,饭店到底该不该赔偿经济损失?此类案件派出所是否该管?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是否只能是找当地消协?
加一句,请不要说“请咨询当地法律部门之类的话,太敷衍了,如果是那样,百度知道的法律分类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再存在了。。。
如果高手能提供出法律依据,鄙人将不胜感激!

饭店到底该不该赔偿经济损失?此类案件派出所是否该管?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是否只能是找当地消协?
:如果是在饭店指定的停车场中受到的损失,则饭店有责任赔偿,虽然停车是免费的,但是就餐不是免费的,停车属于就餐消费的一部分,因此应该由饭店承担相关责任,至于饭店一方无人看管则属饭店内部管理问题,同样可就此认定饭店管理不善。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公安机关可提供相关出警现场证据材料。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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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27
其实110告知你们的话里,已经明白讲清你们这是一起商业服务合同纠纷。从其有看车人的过程中已很明白的显示你按章停车就是他商业服务的一部份——而他告示牌上所写“免费停车,车物自理!”也很明确这是他们服务内容的一部分,而他看车人下班不对客人告知自己履职时间已到,这明显的是一个履职不足的证据!而饭店履职不足,就是服务有错……有错,当然就得负责赔偿损失。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而其告示牌的“车物自理”一语,更明确了其要求的是你车内的财物自理,而不是汽车自理!因此,你完全可以按商业服务合同的要约、承若原理向法院起诉追究他们的服务责任并求偿,在这个问题上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是不能有余地的!它与前面的新闻报道有根本不同的本质差别和责任构成。
第2个回答  2007-12-31
派出所不管民事纠纷。
你可以去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该饭店。
按你的描述,饭店肯定是有责任赔偿你的一部分损失。上面几位:天津市刘律师、风间忧作、周律师都说得很在理。像这样的小而复杂的纠纷,标的小,争议多,你出几百块钱打官司,一般情况下没有律师愿意做。
建议你先找一位律师写一封律师函给饭店,说明饭店的责任,饭店一般会做出反应与你协商等等。
说实话,这点小事,闹上法庭大家都觉得很无聊。
风间忧作也说了,这种情况一般而言,法庭判的赔偿金额又很低,所以最好先用律师函威胁警告对方与你协商(如果对方不太懂法的话)。
第3个回答  2007-12-26
问题在于能否承认这个停车的行为属于饭店的“先契约义务”。不得不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饭店有这个先契约义务,那么当然应该饭店来赔偿。怎样衡量这个义务呢?最主要的就要看泊车行为和在这家饭店吃饭的行为有多大的内在因果关系。当然这个和饭店大小也有关系,试想,如果饭店有自己的停车场,那么车辆损失就必须赔偿。从你的这个个案来看,法院完全可能裁定饭店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我个人的观点认为,及时法院认定饭店有责任也是微乎其微的。另外你这个案件110是一定不会管的,要直接去法院投诉状。
第4个回答  2007-12-26
首先,你的车子被砸至少是个治安事件,依法公安机关是必须处理的。但在中国这种小事太多了,特别是你没丢什么东西,因为损害金额明显偏低,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管的。
第二,如果该停车场是属于酒店的,不管是否免费停车,酒店都负有一定管理责任。何况停车服务是酒店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酒店一样负有尽职义务。楼主停车之时有人接引,这已使楼主对该酒店的停车场管理产生了信任,而酒店在晚9点撤去了保安而未告知,肯定是存在过失的。
但酒店的管理责任在这里是一个次要责任。如果通过诉讼,法官的裁量会是很不确定的因素。但一般来说,酒店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全部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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