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定义一个函数,其中一个参数是T类型(未定), 另一个参数是继承于T的类型,可是这么写编译器会报错
\那该怎么办呢?还有就是我想问一句,是不是类型通配符不能脱离泛型使用,如果使用就会像我写的这样报错?
泛型(Generic type 或者 generics)是对 Java 语言的类型系统的一种扩展,以支持创建可以按类型进行参数化的类。可以把类型参数看作是使用参数化类型时指定的类型的一个占位符,就像方法的形式参数是运行时传递的值的占位符一样。
定义泛型方法语法格式如下:
定义泛型方法时,必须在返回值前边加一个<T>,来声明这是一个泛型方法,持有一个泛型T,然后才可以用泛型T作为方法的返回值。
Class<T>的作用就是指明泛型的具体类型,而Class<T>类型的变量c,可以用来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那该怎么办呢?我想让参数一个是T类型,另一个是继承与T类型的,怎么做呢?
追答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void test(T a,C b){
}
你可以试试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