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了劳动合同,4月15日办理离职,此后没有上班,当时财务说这月工资下月15号领,但这月却又说没有工资可以领,请问合理吗
当时应聘的是业务受理,试用期1个月960元(期间是培训) 第二月转正,可是到了第二月竟然还说试用期还是960元,说什么时候转正还确定,而且当初我应聘的岗位(业务受理)却变了,说这个岗位还不知道能不能组建起来,请问这合理吗
但是公司人现在说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才给发工资,那当时为什么还给我们说工资会发的,现在到发的时候了 又是这种说法 呢?合理吗
您好!恩 请教个问题 公司现在说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 不应该发工资 那当时叫我们办理离职 告诉我们下个月还有工资?其实辞职原因就是企业不按照应聘时的约定执行 请问合理吗 能投诉吗/谢谢您了
追答公司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与工资的发放是两码事,你可以投诉的。
只是口头 不过有很多跟我一起面试的在一起 他们都知道 认证可以吗?
追答可以,要求两人以上公司在职人员,并且不是本案厉害相关人,这样采纳为证据可能性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