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我于2006年进了一家国有企业上班,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后,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岗位协议书。六年来,我兢兢业业,一直在该单位上班,工作很突出,其间变换过岗位,但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我不堪长期重负,不堪忍受不公正待遇,请问:我是否可以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支付,应该支付多少?
跪求专业人士解答。

  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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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9
我来试着给你回答。
1.劳动争议时效:
你现在还没辞职,也就是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劳动争议时效不是1年,你可以追索你自入职以来的权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2.社保:因为你的社保他们一直交着,这块问题不大。
3.加班费:
你说常年加班,这个你可以主张自入职以来的加班费。(每天标准工时8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费标准:延时加班1.5倍工资,延时是指超过8小时候继续工作;双休日2倍,但可以调休;法定节假日3倍,不可调休)。你最好能举证出来你的加班记录。当然这比如签到表在公司,他们有义务提供,但是一般也就保存2年。2年以前的难说,法律并不要求。
4.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视为公司自2009年1月1日与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没签订正式合同)。但是2008.2.1-2008.12.31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生效的,所以满一年的当日即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存在不支付加班费或者少支付加班费,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以这个为由(建议书面通知)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经济补偿金:
因为公司违法,你主动解除,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7.经济补偿标准:
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之前劳动合同法没出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8年以前的部分可以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追索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8.综上:
你可以主张11个月(08年)的2倍工资,自入职以来的加班费(这个有难度,但是2年内的问题不大),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自08.1.1至今)和08年之前的那部分。收集好相关证据,工作证、岗位协议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07
公司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因为公司未拖欠你工资,而你主张双倍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所以你还可以再多要一年的工资。如果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只有单位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才能主张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05-07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的情况可以视为已经与单位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
2、至于你的补偿数额问题,包括十一个月双倍工资差额、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4个回答  2012-05-07
你的情况,不能要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除非出现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那样的话,可以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追问

我不想在现单位呆了,还签什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答

你现在的情况,如果解除劳合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追问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我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那我可以获得赔偿不?

追答

未签合同这么久了,只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要求其它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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