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21
这个问题很有质量。我想你应该听说过禅宗的一句话: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这和你的问题就很有类似之处了——即法究竟是空还是非空?
很显然它是空。要找到依据很简单,但要把它说清楚就稍微有些费力了。《心经》:……无、苦、集、灭、道。……《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但这些不是很容易理解,让我们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一下。
所谓“法”终究只是一种工具,是一种用来启发没有成道的人的工具。禅宗有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群盲人渡河。当他们渡过河之后,他们扔把船扛在头上,因为船帮助他们渡过了河,船是好的,所以他们舍不得它。这船就和“法”是一样的。“法”是空的,这是根本性、本质性的,并不存在“法”,这只是佛陀为了让普通大众理解才有了所谓的“法”,你看似好像这些东西是相互矛盾的,但它不是。——在你领悟还不深、觉知还不够的情况下,你需要“法”,这个时候它是有的,是确实存在的,你需要通过它到达彼岸。但当你真正到达——你悟了,这个时候回头看,“法”只是一件工具,它的本性是空,它只是帮助你成道、到彼岸的,当你确实成道了,它就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了,而这个时候你也才能真正认清它的本质是“空”。
试着去理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21
“佛教以缘起论作为基石”,“而缘起缘灭表明世事无常,那么法应该是无常的,即“法空”....看似句句在理,敢问一句,这些道理朋友从何处“见”?或是从何处“闻”的?
我们每次通过学习都会得出自己的见解,这个见解是谁的?疑问为何升起,为何熄灭?
不论法也好,文字也好,道理也好,体会也好。都在于明理。朋友的疑惑是很正常的,我们有疑惑但是不执著这个疑惑。法不明白,也不要执着它,理解我们现在可以理解的,深入实践,踏实落实在生活中。循序渐进,方能进步。能信,能学,能解,还要能行才是。身口意,贵在专一。我们不分别亦不执着,心地清净自在,自性随缘 !阿弥陀佛!
当然,这也都是些个人偏颇的见解,希望能帮助朋友明白道理,不尽之处多指正。
第3个回答 2012-05-21
咱们不说深奥难懂的话。法,就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掌握作为宇宙规律的主人。这些法都是人发明的对吧?这么说来,一切所谓的法,其实都是人设立的方法,宇宙中本没有。有永恒不变的法,这个法是什么呢?是宇宙的规律。宇宙存在一个不以人力为转移的规律,是永恒的。因此这两种法是有区别的。
第4个回答 2012-05-21
问12:许多人都说南传只能证到“我空法有”,但北传能证到“我空法空”。不知道禅师对这样的话有什么看法?
答:根据北传佛教的说法:“小乘佛教只能证人无我,不能证法无我。而大乘佛教既破人我,也破法我,证得我空法空。”现在大家学了“阿毗达摩”之后,我想问大家一句话:“想要修‘人无我’可以吗?”“我”属于什么?或者“人”属于什么?属于概念法!既然是概念法,可不可以说它是无我还是有我呢?不能!
当然,北传大乘佛教提出这一句话是针对当时北传说一切有部(梵Sarvasti-vàdin)所持的“我空法有”论而来的,但是用这句话来套南传上座部佛教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修观的阶段,如果取概念法为所缘来修,那就不是真正的维巴沙那。如果你认为还有个人、有个我,这些只是概念法。我们在讲到概念法时已经知道:所谓的“人”,在究竟意义上并不能称为有个实体的人。我们要观照的是什么?观照五取蕴,观照名法、色法。名法、色法都不能称为人,人是概念。你取概念法为所缘修一辈子,都还没有将观智真正地培育起来。因此想要观“无我”,先要将所谓的“我”分析为色法和名法。佛陀说过:ßSabbe dhammà anattà'ti. û“一切诸法无我。”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为法是什么?名法、色法,或者说心法、心所法以及色法,这些都是“无常、苦、无我”的。作为无为法的涅槃也是无我,不能执着涅槃有个什么东西存在。不管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都是无我的,都是空的,从究竟意义上没有所谓的“自性”,没有一个本体我,故不能够说“法有”。因此,在究竟意义上并没有所谓的“我空法有”。修观要观照的是究竟法,究竟法才是无我。无我其实也是空的另一种说法。我们现在学了阿毗达摩,特别是有维巴沙那实修经验的话,你会觉得人家说“观人无我”,“人”是概念法,我们不观照“人为无常、苦、无我”,也不能说概念法是常还是无常,因为它们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我们要观的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名色法。因为刹那刹那生灭,所以无常,没有永恒的存在;因为它们一直受到生灭的逼迫,所以是苦。在生灭中并没有一个实体的我、本体、自性,连真实我都找不到,怎么可以说是我呢?所以我们观这些法为无我,最终证得法空。对于人与法,人只是一个概念,如果要分析它,它只是五蕴、名色法而已,实质上并没有所谓的人,因此不能够说:“南传只能证到我空,不以证法空。”假如你们将这句话去问那些不懂北传教理的比库,他们也许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摘录玛欣德尊者《阿毗达摩讲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