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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价公式中的委托加工数量是发出数量还是收回?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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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0
是收回的数量,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理解。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所以未收回的数量还没有提货,就没有纳税义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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