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情能否共存

如题所述

能在一定范围内共存,法律授予了法官一定的裁量权就是为了解决此问题,另外现在刑法方面有个规定叫亲亲相隐不为罪,就是说亲人之间有人犯罪了,其他亲人可以不供人自己知道他犯罪的情形,不会被追究责任,这就体现了法律之下留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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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0
没有民意的法律根本不会得到实施的,人情是法律制定的基础。当然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有很多跟人情相冲突,制度和人情这两个价值孰重于谁,就是法官的一个考量了,现在中国讲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我觉得一个社会的运作最终还是要靠制度的,单靠人情治理国家只会导致更多的不稳定和不公平。法律里面已经包含相当合理的人情,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比如大义灭亲。生命权的剥夺是靠法官来裁定的,周围人即使对他在不满,也不可以擅自剥夺他人生命。在处理这个案件时,法官依据相关情节减轻处罚是可以的,这里面就已经包含人情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目前中国的法律制定有些地方或许不够民主公正,这也是法律不完备的体现。也是目前我们检讨改正的。正是这种争论,推动着中国法制社会的不断前进。
第2个回答  2012-05-20
法律和人情本来就不对立。一般大多数的法律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制订的,体现了大多数人的想法。人情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看法,做为有过错的一方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体谅,作为受害的一方或者无过错的一方,也觉得自己很无辜。所谓的人情只是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去看而已。
第3个回答  2012-05-20
一定程度或是情况下是可以的,毕竟法律的本质是保证人权,但是程序是铁血的,所以导致实体法的适用在现实中有偏差或是运用生硬。不过有些法律如刑法本身就是有惩治犯罪的目的,所以对犯罪嫌疑人是强硬的,就算他是有足够的理由(比如大义灭亲),但犯罪就是犯罪。但是法律史有柔性的一面的,比如根据实际案情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第4个回答  2012-05-20
不可能,共存的结果就是共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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