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续办理

我妈妈今年10月初到了退休年龄,在单位办了退休手续,单位到劳动局给她办退休的时候,交了转社区的什么费用1200元。
现在单位要我妈妈继续留在单位工作,要求她签两年的合同。我妈妈考虑身体因素,想只签一年的合同,并注明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合同可以自动终止。但单位不肯,并说如果不签两年的合同,那办退休时候交了1200元就要她自己承担。
请问这符合规定吗?单位办退休费用需要自己交吗?我妈妈的情况是不是属于返聘啊?返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如有回答,不胜感激。
祝重阳愉快,全家健康!

办理退休手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知道你说的1200是干什么用的,你妈妈有权利拒签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不受法律保护。你妈妈就是属于返聘。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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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3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3
您的要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力的。您妈妈是属于返聘的。
第3个回答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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