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10月初到了退休年龄,在单位办了退休手续,单位到劳动局给她办退休的时候,交了转社区的什么费用1200元。现在单位要我妈妈继续留在单位工作,要求她签两年的合同。我妈妈考虑身体因素,想只签一年的合同,并注明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合同可以自动终止。但单位不肯,并说如果不签两年的合同,那办退休时候交了1200元就要她自己承担。请问这符合规定吗?单位办退休费用需要自己交吗?我妈妈的情况是不是属于返聘啊?返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如有回答,不胜感激。祝重阳愉快,全家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