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22
你说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吧。
成本法适用于控制以及非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市场上无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而权益法适用于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成本法指长期股权投资只需要按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成本核算就可以了。
权益法指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按照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既扣除商誉后的所有者权益)做出调整。
为了帮助你理解,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看一下
成本法:
A企业支付1000万给B,取得B企业60%股权。这里属于控制,采用成本法计量
A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贷:银行存款
假设B企业发放现金股利100万
A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60(100*60%)
贷:投资收益 60
假设年底B企业获利500万,另外其他权益变动增加了100万,既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600万,但是由于A采用的是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就不用再做调整了。
权益法:
A企业支付1000万给B,取得B企业30%股权。这里属于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计量。
合并日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权益法需要将合并成本1000和合并日占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按孰高者计量。
合并成本:1000
占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200(4000*30%)(高,按其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如果合并成本大于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则不需要调整长投账面价值
假设年底B企业获利500万,另外其他权益变动增加了100万,既B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600万
由于是权益法我们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500*30%)
---其他权益变动 30(100*30%)
贷:投资收益 1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
多做两道题目就知道了,不懂再问我吧 :)
第2个回答 2012-10-21
长期投资中的权益法是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以初始投资成本(取得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成本法是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区别在于长期投资中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确定原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