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政制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演变?

我看到一个资料上写 君主制—贵族共和制 —皇帝制 (元首制-君主制)
但是没有分别写他们的具体内容,比如:谁确立的,有哪些内容,特点。
另外,不明白最后那个“皇帝制 (元首制-君主制)”到底是什么制度,它们三个之间是什么关系?
算了 只要回答 最后那个“皇帝制 (元首制-君主制)”到底是什么制度,它们三个之间是什么关系? 就行了拜托简洁明了点!谢谢,辛苦了。

罗马王政时代

罗马王政时代是指古罗马在公元前753年到前509年这一时期,又称为罗马王国,伊特鲁里亚时期。 此时的古罗马还没有成为强大的帝国,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镇,尚未建立共和国,是一个传统的君主制国家。

王政时代氏族部落组织尚完整存在,统治阶层包括王、元老院、公民大会(Popular Assembly)。后来又出现了贵族与平民之分。王是由选举产生的。元老院相当于王的顾问团,开始是100人,成员都是贵族,由王指定。

王政时代先后有7个王,罗马历史家(特别是Titus-livi)七个王的陈述属于半神话,没有实际的历史根据。

和许多其他同时代的意大利城邦国家不同, 罗马的君主制不完全是世袭的。 当一个王去世时,城市就进入了一个空位时期。城市由一名临时执政者统治,临时执政者将有权提名下一位王的人选。临时执政者由元老院提名,任期不确定。一旦临时执政者找到了一个王的候选人,他要将这个人选提交给库里亚大会(Comitia Curiata),一个人民的大会。如果这个人选被库里亚大会通过, 元老院将批准这个投票。从理论上讲,人民选举出了他们领导,但元老院掌控着整个过程。

罗马共和国时代

罗马共和国是古罗马在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之间的政体,其正式名称是元老院与罗马人民。也有观点主张尤利乌斯·恺撒担任终身独裁官的公元前44年作为共和国的结束时间。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驱逐了前国王卢修斯·塔克文·苏佩布结束了罗马王政时代,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Comitia Tributa)三权分立。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由贵族组成。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部族大会由平民和贵族构成。

罗马帝国时代
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476年),正式名称罗马元老院与人民,中国古书称为大秦,是古代罗马文明的一个阶段,理论上是共和制,实际上是一个专制的政体。

罗马帝国可以用来表示所有在罗马统治之下的土地。罗马的扩张使罗马超出了一个城邦的概念,成为一个帝国。罗马疆域的全盛时期是图拉真统治时期,罗马帝国此时总共控制了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屋大维建立帝国后,创立元首制,称奥古斯都。罗马帝国一般被分为前期帝国(前27年—192年)和后期帝国(193年—476年)两个阶段。前期帝国经朱里亚·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至安敦尼王朝(五贤帝时代)达到鼎盛。国家稳定、社会繁荣,被称之为罗马的黄金时期。后期帝国从三世纪危机起,经伊利里亚诸帝、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君士坦丁大帝的帝国,至狄奥多西一世死后将帝国正式分为两部分(395年)。西部在内忧外患中衰落,在476年奥多亚克废黜最后一个西罗马帝国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路斯,西罗马帝国灭亡。而东部帝国直到1453年为鄂图曼土耳其帝国所灭,史学家多称其为东罗马帝国或拜占庭帝国。

元首制

古罗马的元首制,是拉丁文Principate此一政治制度的中文翻译。Principate源自于Princeps——直译为第一公民。由这位第一公民来领导国家的制度,就称为元首制。在罗马史的划分上,罗马的“元首制”始于公元前23年,终止于三世纪的末期。

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共和发生了连番的内战,最后由屋大维扫除群雄,建立不可动摇的政治地位。由于罗马共和在传统上,一向厌恶“国王”的称号,于是屋大维便在共和国的架构上,让第一公民同时拥有传统的保民官、统帅等统治大权,并时常参与执政官的竞选。基本上,元首制通常被认为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制,而后代史学家通常用皇帝来指称这个时期的国家领导人,并将屋大维改制后的罗马国家视为罗马帝国的开端。

虽然元首制时代的罗马帝国领导人已经是一位终生执政的独裁者,而共和时期的象征——罗马元老院——对于第一公民并不具备必要的抗衡之力,但元首制时期的罗马皇帝仍需经过元老院的附议,法案才得以成立。并且当前任皇帝去世之后,即使国家群雄发起内战夺权,继任皇帝也必须经由元老院的认可,才算是法理上的罗马皇帝。公元69年的维斯帕先皇帝受军队拥立为帝之后,朱利亚·克劳狄王朝终结,罗马元老院便以共同决议的方式,明文订立了罗马皇帝的各项权力。从现今的铜版铭刻残本中,后人可以得知元首制下的皇权特征∶

皇帝的权力基础系由元老院和人民的授予,而非天授。
皇帝没有整体与无所不包的权力,系由若干个别的执权,如行政、立法、外交、任免大权的集合,包括人民对其所生的威望。
皇帝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亦即“法律超越于皇帝之上(Leges super principem)”。
在罗马帝国时代,能够成功施行元首制的皇帝,首推安敦尼王朝的五贤帝时期,皇权与上层阶级合作,让国政推行顺畅。而在尼禄、图密善时期,则是因为这两股势力彼此互相仇视,造成所谓的恐怖统治与政治骚动。

到了罗马帝国的三世纪危机时期,元首制无论在实质或形式上,皆无法再维持旧的的政治面貌。直到皇帝戴克里先执政,毋需元老院背书的“皇帝敕令”已成了帝国行政的方式,元老院退化成了皇帝的“咨询机构”,使得元首制结束,正式进入了罗马帝国的“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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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1
君主制—贵族共和制 —皇帝制。
第2个回答  2008-03-21
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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