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小学中所说的人户分离是什么意思?

好像热门学校的对口小区不可以人户分离,有人帮我看看我这个情况属于人户分离吗?我家产证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是不止一套房,所以并不住在户籍地址的那套房子里。但是这套房子的对口小学不好,我能不能让孩子去我现在住的地方的小学上学?要不要改户籍呢?

人户分离是一个户口概念,不仅仅限于升学。所谓人户分离指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在义务教育升学阶段,人户分离是这样的。上海所有有户籍的孩子根据其户籍地都有一家可以对口的小学,并且根据户籍和小学,有一家可以对口的中学。

如果你义务教育阶段读了这家小学,并且读了这家中学,那么你在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都属于人户一致。

但是,如果你没有读你户籍地所对口的小学,而是根据居住地,或者是走关系(其实也是根据居住地)读了其他小学,都属于人户分离情况。

其中有区内人户分离和跨区人户分离两种情况,上海小学阶段的人户分离情况非常普遍,许多家长托关系进学校,或者搬家,其实不经意间已经造成了人户分离的情况。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你的孩子虽然没有读原本应该对口的学校,但是学籍还空挂在那里,那么你的孩子现在属于借读,原则上不属于人户分离,在报名的时候得按你学籍所在地填报。

扩展资料

小升初人户分离的两种情况

小升初的人户分离主要有两种情况(仅限上海户籍生)。

1.小学的时候已经人户分离,现在想返回户籍地对口初中,或者留在居住地对口。

2.小学的时候人户一致,现在想人户分离到居住地所在初中。

情况2没什么好说的,从人户一致到人户分离肯定要统筹,具体会去哪里要看区教育局安排。问题比较复杂的是情况1。

大部分民办初中不存在人户分离的问题,因为民办初中可以全市招生,所以不需要办人户分离。

如果这家民办初中只能招本区,而家长又在外区,且与这个区毫无关系,建议大家不要考虑这所学校,考虑本区(户籍,学籍所在)学校为主。如果你一定要去,那么4月13日前必须敲定学校,然后指导你怎么去分离。

人户分离有两种情况:一种指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人未在此处居住,即通常所说“户在人不在”;另一种是指普查时点人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即通常所说“人在户不在”。

对于人户分离的困难家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申请保障金待遇家庭的有关情况的核实工作。

申请人居住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的,只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其他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人户分离与“事实迁移”的区别:

“事实迁移”近似于“浮动人口”,与“浮动人口”的区别在于所新建的“经常居住地”是在“常住地以内”还是“常住地以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户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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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人户分离是一个户口概念,不仅仅限于升学。所谓人户分离指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在义务教育升学阶段,人户分离是这样的。上海所有有户籍的孩子根据其户籍地都有一家可以对口的小学,并且根据户籍和小学,有一家可以对口的中学。

如果你义务教育阶段读了这家小学,并且读了这家中学,那么你在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都属于人户一致

但是,如果你没有读你户籍地所对口的小学,而是根据居住地,或者是走关系(其实也是根据居住地)读了其他小学,都属于人户分离情况。

扩展资料

人户分离有两种情况:一种指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人未在此处居住,即通常所说“户在人不在”;另一种是指普查时点人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即通常所说“人在户不在”。

对于人户分离的困难家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申请保障金待遇家庭的有关情况的核实工作。

申请人居住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的,只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其他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户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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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简介

    “人户分离”,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一是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二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三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原因

    造成人户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农民进城购房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有些先富起来的农民有条件在城镇购置房产,他们基本上把城区作为常住地。因农村生育指标、批宅基地等有利因素的存在,他们不愿将户口迁入城镇而造成人户分离。

    2、工作调动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从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现场登记情况看,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是比较典型的人户分离现象。

    3、大中专毕业生中因工作没落实造成人户分离。自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不实行统一分配以来,他们在未找到工作之前,为了找工作,一般不愿将其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居住地,造成人户分离现象中的“口袋人口”。本来按有关政策规定,他们中有的户口是可以迁回农村的,但由于农业户口存在着很多的有利因素,即使他们愿意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当地村委会不愿意接受也使他们的户口无法迁移而造成人户分离。

    4、农民新村建设和旧城改造形成的人户分离。由于农民新村建设往往开工有先后,建设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两到三年。因而有相当数量的村民在普查登记时没有住在原来的村庄,靠寄宿亲朋好友家或在周边租房居住,造成人户分离,给普查登记造成难度。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及到大量的旧城改造。在旧城改造中拆迁旧房的公民,在解决新的住房之前,大部分靠借房、租房或由单位安排过渡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在没有搬迁到新的住房、户口迁移之间,户口还是滞留在原居委会(社区)而形成新的人户分离。

    5、“候鸟式”的人户分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投资能力的提高,居(村)民为满足工作、经商和投资等需要,在同城多处购房,甚至多城购房的情况相当普遍。这些人的居住地不固定,往往根据生活、工作等需要在二个以上居住地点轮换居住,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其常住地是非户籍所在地,则也是一种人户分离。

    6、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差距造成人户分离。由于涉及到子女就学、商品房购置、就业、服兵役等有关利益的驱动,人们看到哪个区域对自己有利,户口就尽可能向效益比较好的区域靠。教育条件相对差的区域人口就千方百计将其子女的户口挂到教育条件比较好的居委会(社区),有的甚至花巨资将自己的子女寄宿在学校。从“五普”登记的结果看,这种现象还将越来越严重,同时学校相对好的区域常住户在住房变更后不愿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新的居住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愿将其户口迁移至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反之亦然;经济欠发达地区从城区到农村工作的都想方法将其户口留在城区,不愿将户口迁入现工作地。

    7、新建住宅区户籍管理未配套造成人户分离。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新的住宅小区大量建成并投入使用,但这些小区在普查登记时很可能没有及时设置和建立居委会(社区),已入住这些住宅区的人口没有相应的户籍管理措施来配套,造成人户分离。

    8、其它因素造成的人户分离。如婚嫁未迁,部队复员、退伍和转业人员户口未及时落入,没有将户口迁入新村,“两劳”回籍未及时登记户口等等。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人户分离就是:你实际住的房子里并没有你的户口,你的户口在另一处地方。和你几套房子无关,要么报户口对口的小学,如果不满意,觉得居住地对口的好,那么就办个人户分离报居住地对口小学。但原来户口对口的就基本没了。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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